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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通用名称]: |
复方已酸羟孕酮注射液 |
| [主要成分]: |
每毫升含已酸羟孕酮250 mg,戊酸雌二醇5 mg |
| [药品类别]: |
处方类药品 |
| [适 应 证]: |
女性用长效注射避孕药,尤其适用于不能耐受或
不能坚持服用口服避孕药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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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用 法]: |
肌内注射1月1次。具体使用方法如下:第一次(即第一周期或停药1个月经周期以上时)于月经来潮第5天,肌内注射2支(或分别于月经来潮第5天和第15天各注射1支),以后(即第二周期起)均于月经来潮当天算起的第10~12天注射1支(若月经周期短,宜在月经来潮当天算起的第10天注射),注射1次可以避孕1个月,需按月注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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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不良反应]: |
1. 偶有恶心、头晕、乳胀等,一般均较轻微,不需处理。
2. 少数使用者可有月经改变,如周期缩短、经量减少、不规则出血及闭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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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注意事项]: |
1. 必须按时注射,并注意将药液抽取干净完全注入,作深部肌内注射。
2. 本品在气温低流动性差时,可置入热水中温热,待恢复流动性后即可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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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禁 忌 证]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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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绝对禁忌证]: |
1. 产后6周内母乳喂养者;
2. 35岁以上,每日吸烟量≥15支者;
3. 重度(收缩压≥160mmHg舒张压≥100mmHg)或合并血管疾病的高血压患者;
4. 现患或曾患深部静脉血栓/肺栓塞,或缺血性心脏病,或脑血管意外者;
5. 有合并症或病史长达20年以上的糖尿病患者;
6. 存在多种动脉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(如年龄大、吸烟、糖尿病和高血压);
7. 有并发症的心脏瓣膜病患者;
8. 35岁以上或有局灶性神经症状的偏头痛患者;
9. 活动性肝炎,或肝硬化失代偿,或肝脏肿瘤患者;
10.现患乳腺癌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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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相对禁忌证]: |
1. 产后6周~6个月内母乳喂养者及产后21天内的不哺乳产妇;
2. 35岁以上,每日吸烟〈15支者;
3. 高血压(收缩压140mmHg~159mmHg或舒张压90mmHg~99mmHg)者;
4. 高血脂者;
5. 曾患乳腺癌,5年内无复发迹象者;
6. 轻型糖尿病患者;
7. 肝硬化代偿期,或胆道疾病患者;
8. 经常服用影响肝酶代谢药物者,如利福平和灰黄酶素及某些抗惊撅药物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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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有 效 期]: |
三年 |
| [生产企业]: |
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
湖北中天爱百颗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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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商品名称]: |
复方已酸羟孕酮注射液
复方已酸羟孕酮注射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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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企业状况]: |
获GMP证书 |
| [备 注]: |
上海市浦东金桥金沪路879号
电话:(021)58549909
湖北省襄樊市人民路48号
电话:(0710)34529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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